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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节  (第2/2页)
爱你了——    在他微博底下每天都有很多人这么回复,他从来没在意过。    可是当这两句话从简安安的嘴里说出来,为什么感觉又是不一样呢?    不过就算是他也明白,这两句话不过是年轻人在网络上随口就来的口头禅而已,当不了真。    想到这里,傅思远眼神不由自主地暗了暗。    ————    “傅总,你的衬衫已经脏成这个样子了,不然我还是帮你洗吧,不管是机洗手洗还是干洗都包在我身上。”    傅思远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红酒渍在纯白色衬衫上格外明显,的确是穿不成了。    “可以,不过我现在没有可以换的。”现在是十月份,衬衫底下就是皮肤,他不可能光着上身只穿一件西装外套。    简安安抬头四顾,很快就找到了解决办法。    “那里有间店面——”    顺着简安安手指的地方,傅思远看到了一家卖衣服的商场。    只是……    为什么是童装?    简安安略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那个傅总,这附近全部都是吃饭的,要找男装店估计得走几千米。”    站在路灯下的傅思远陷入了沉思。    红酒衬衫or大码童装    感觉比收购哪一家公司还要难以让人抉择……    作者有话要说:    掐指一算,今天本文收藏夹,不宜更新    然而我还是更了,是不是业界良心?    以及,鉴于总有人将男主名字联想到某网红,作者正在认真考虑要不要给男主改名叫傅蓝田【微笑】    ☆、第二十四章    “童装店里的衣服,我恐怕穿不上。”    “没事,现在的小孩儿发育的都很好,前几天我还见到一个跟我一样高的小学生。”    “难道不是因为你太矮了?”    简安安:“……”重点在哪里?    更何况,矮怎么了!虽然我矮,但是我胖啊!虽然我矮,但是我还穷啊!    即使我又矮又胖又穷,天塌下来还是先砸你。    【微笑】    不过傅思远有这样的顾虑也是很正常的。    他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一百五十斤,小孩儿再怎么发育良好,也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数据。    如果是任昊书的话,可能还能试试(什么鬼!    不过目前别无选择,两人也只好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童装店看看。    白色衬衫上布满酒渍,但傅思远神情泰然,步伐稳健,走在人群中依然各种受到围观。    当他跨进童装店的那一刻,简安安发现所有店员都转过了头盯着他。    从傅思远浑身上下的行头来看,绝对是个不差钱的人,而且还是个帅哥,更叫人心生好感。    童装店店长不敢耽搁,一路小跑到两人跟前,笑容满面的道:“请问先生太太是想给女儿看衣服,还是想给儿子看呢?”    简安安大手一挥,“把你们店里最大的衣服拿出来。”    “纯色的短袖,最大码。”傅思远补充道。    店长此时已经看到了傅思远衬衫上的污渍,所以很聪明的没有多问,径直去取货。    “这是本店最大的衣服了。”    店长将白色短袖展开,看起来的确挺大,至少以简安安的眼光看,自己穿绝对没问题,至于傅思远能不能穿上,还真不好说。    傅思远接过短袖,将西装外套脱下递给简安安。    “我去试试。”    简安安抱着傅思远的西装外套在试衣间门外等待,两分钟后,傅思远走了出来……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结。    童装店里的所有人,不管是店员还是顾客、大人或是小孩儿,都无法将自己的目光从傅思远身上移开。    “好像有点紧。”    傅思远扯了扯身上的布料,无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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