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11章 我恨我的眼睛! (第1/2页)
来到二楼书房,关上门。 尽管有井先生用心良苦的前奏化解了矛盾,但这对“好基友”之间的尴尬和沉重仍在。 “你的伤……” 夏风弱弱开口,刚想关心一下,被井炎冷冷打断: “说正事!她怎样了?” 他个性比夏风果决霸气一些,认为男人之间没那多婆婆mama。既然刚才的前奏已化解彼此心里的矛盾,这就够了。 所以此时,他再也难掩心里最焦躁的一面——对老婆的挂念。 夏风沉重一声叹气,坐下来点根烟抽上,好半天才从嘴里挤出一句: “她,想认罪!” 不同于刘毛毛等人的反应,井先生并无震惊,只呆呆从嘴里挤出一个字: “so?” 其实早有预感慕斯会这样选择,知妻莫如夫,老婆在担心什么,他岂会算不到? 只是没算到自己的好母亲去横加一根稻草,井炎还以为,当慕斯看到姜爱涛让田军强行画押后,会猜测姜爱涛的行为来自易家的阴谋…… 他没算错,慕斯一开始的确怀疑易家,怀疑易海沧! 可谁又能料到,好婆婆竟然要来搅和一杠子? 身边的夏风同样不知情,万分焦虑的把话说开: “我几乎每天都去看守所,可她再也不愿见我,还说她不要辩护律师。” “她说不要就不要了?!” 井先生抬高声调,霸气道,“哼,这事由不得她!” 夏风稍稍愣了下,不知这家伙在盘算什么,皱着眉问道: “那你说怎么办?” 井先生叹口气,朝他翻了翻白眼,暗示:你咋这么蠢? “赶紧去法援中心挂职啊!” 他点根烟,超烦躁的冲夏风说道。 心想,你特么好歹也是大律师,这点最基础的法律常识怎么忽略了?就算犯罪嫌疑人不找辩护律师,法庭也会为她安排一个法援律师“走走过场”。毕竟我国法律要确保人/权,确保嫌疑人在最终宣/判的结果上,有律师进行辩护。 显然,井炎此刻误会夏风了…… “我懂你的意思,也早就去挂了职。” 作为海归派的知名律师,若不是因为慕斯,风兄这辈子都不会“沦落”到去做法援律师。毕竟法援律师大都等级很低,因为他们没有律师费,就算打赢官司,也不能从被辩护方那里拿到巨额报酬,只能吃国家给的死工资。 “但你也知道,等明天开庭她仍然可以向法官申请,拒绝我为她辩护。” 夏风这话没错。 我国刑法第254条规定:如果被告当庭第一次拒绝辩护人的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并另行给被告指派律师。但……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律师辩护,法庭就不予准许了。 也就是说,被告当庭第二次拒绝辩护的权利,被司法解释限制。对这种被告,法院对拒绝辩护的处理只有两次,第一次应当许可,第二次就不予准许,而且不涉及对理由是否正当的审查。 另外,被告人对辩护律师的态度由其本人来定断,亲属朋友无权左右。简言之就是,白玉琴和慕语都无权给慕斯指定辩护律师,这事算帮不上忙了。 综上所述,若慕斯铁了心不要辩护律师,那就只有等她在法庭上先拒绝别的法援律师,法庭再给她指派夏风,慕斯就无权拒绝…… 只有这样,夏风才能成为她的辩护律师! 可换个角度,如果明天开庭,wul斯斯突然哪根神经搭错了,不拒绝法庭随便找来的“路人”法援律师呢? 如果这样,夏风就将与“她的辩护律师”擦身而过…… 怎么办? “不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