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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认错比放屁还快 (第2/3页)
,他认错比放屁还快,就是不改! —— 庭审逐渐有序起来。 证实了某被告患有抑郁症后,某辩护律师趁热打铁,试图立马进入下一个重要环节: “审/判长,我方请求传证人上庭,以证实被告的病情和此刻的脑子不清醒,是原告和控方律师所致!” 话所没说错,但也不得不承认,他跑题了。 所以不等法官回应,那边的阮劭中忙提出反对: “审/判长,今天的庭审是凶杀案,不是被告的病情。就算被告患有躁郁症,也不能证明她没杀过人。我方认为,关于被告的病情是如何造成的,跟今天的凶杀案关系不大!所以我方请求驳回!” “我方不同意!” 某辩护律师立马跳起来,跑到法官面前言辞凿凿的说着, “审/判长,别听他的!被告病情是何以所致的,跟本案关系极大!因为导致她胡乱认罪的人,极可能就是案子的真凶!” 虽说这话部分属实,被告病情如何所致,的确跟本案关系极大。但他这神态和语气,这画风,在慕斯眼里怎么看怎么都觉得…… 他像“佞臣谗言”? 总有股“小人挑拨”的感觉? 于是,慕斯本能的脱口而出,朝井炎激愤怼道: “你胡说!!” 遭来法官和某辩护律师齐刷刷的瞪眼…… 控方律师却充耳不闻,老成持重的继续辩驳道: “审/判长,调查案件是警方的职责范畴,法庭现在的任务是判定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 一句话让某辩护律师被吃瘪…… “控方律师言之有理!” 听完阮劭中的阐述后,法官感叹着沉思了一小会儿,转向某炎, “辩护律师,关于被告的精神状态是如何造成的,可以稍后再审!现在控方律师要进入举证质证的环节,证明被告过失杀人罪名成立,请问你是否有异议?” 井炎深知阮劭中在避重就轻,但从法律程序看,自己好像也有“避重就轻”的嫌疑。毕竟今天的主题是“慕斯到底有没有杀人”,而不是“她的某病是怎样造成的”! 于是,他阴阴的盯着阮劭中,冷笑着回答道: “行,先姑且看看他阮大律师怎么作妖!” 又口不择言了? 老法官似乎已无力再暴躁,当暴躁成为一种习惯,就已麻木到没有暴躁可言,所以他只是义正言辞的提醒道: “请回答有,或没有!!” “哦哦,没有!” 井炎这才缓过神,忙屁颠屁颠改口,“没有异议!” 把庭审搅得个天翻地覆,他居然还能留在现场?唉,也是个奇迹! —— 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鉴于某被告已被某人贴上“躁郁症患、证词不可信”的标签,所以接下来的环节她只能做哑巴,所有的问题都由她“贴心”的辩护律师代替回答。 警方呈上的物证无非就是:凶器、被告遗留在现场的破手机和头发,天网监控。 井律师逐一驳回…… 首先是手机! 由老邢找到的出租车司机出庭作证,证明慕斯在案发头一天,的确在他车里踩坏了手机。但有没有丢失在车里,他没法确认,却说出在被告之后上他车的人,是死者曹丽娜! 司机的证词让慕斯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手机出现在凶案现场,竟是死者的“功劳”? 可曹丽娜为什么要拿走她的手机?慕斯表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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