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色成瘾:一品神探夫人_第178章 她害羞了(首订抢楼万更求收)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78章 她害羞了(首订抢楼万更求收) (第4/6页)

针引线须臾便又将其缝了回去。

    “你又有什么事了?”白殷接好了心脏,开始缝合胸腔,显然对于胸腔的缝合她比较擅长,所以尽管手下工作未止她却也淡淡开了口。

    “我们明明见过,你为什么不承认?”君兮的声音清冷薄凉。

    “我很忙,记不得很多事。”

    “我都记起来了,在山神庙发生的一切。”

    白殷闻言头都没抬,专注手下走线银针,甚至一丝惊诧之色都没有,似乎早就料到她是来说这件事的。

    “记起来又怎样?”白殷轻笑,“你现在快乐吗?”

    “我……”

    “所以有些时候你苦苦追寻的结果未必便是你心中所希冀的那样,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你是如此,宫澧亦如此。”白殷的声音冷冷清清却听的君兮心头一颤。

    宫澧亦如此?

    君兮想到了营帐床榻之下的那副白骨,她助他揭开国公府旧案之于宫澧而言究竟是好还是坏?他苦苦追寻二十载的真相若是惨痛的除了平添悲情仇恨又有何意义?

    “你到底都知道些什么?”君兮抬头看着白殷,什么叫宫澧亦如是,她知道自己的身世,难道也知道国公府之事的始末?

    “我是医者,只知救人。”白殷漠然开口,她已经将尸体的胸腔缝合了一层,断了线,燎了火开始缝第二层。

    “只知救人?那你为何封了我的记忆?”

    “你不是全都想起来了吗?那也应该记得当时她要杀了你,封你的记忆是救你的手段。”

    “既然你已经封了我的记忆,为何不彻底抹除它?反而让那些记忆碎片化作梦魇夜夜入梦来,让我追寻,让我记起?”

    “彻底抹除?你太天真了。”白殷嗤笑着摇了摇头,“你真的以为这世上有人能将一个人的记忆彻底抹除吗?”

    “我能做的不过是尽量让你遗忘,不再想起,就像旧物埋在尘埃里。是你被那血腥场面刺激了心智,执念太深不愿忘记才时刻以梦魇提醒自己。我记得我和你说过,你的记忆就是你的,没有人可以剥夺。你自己不能,我更不能。”

    “是……我吗?”君兮微怔,脑子里女人凄婉的惨叫,满眼血红,天地黏稠血腥一片,那都是她自己在提醒自己吗?是吗?

    “你本来可以在丰州生活的很好,有疼你的兄长,爱你的父亲,还可以做一些你想做的事。是你自己毁了这一切。”白殷斜睨了她一眼冷声道。

    “那么那四个下人呢?”君兮冷眼看着白殷,“你没有杀我,他们呢?”

    “他们并非死于我手,与我何干?”白殷侧目发问。

    “那女子双目失明,分明是由你引领着的,你身为药王谷传人却又何故追随歹人枉顾性命?”

    “歹人?她是我师父,怎的就是歹人了?”白殷冷笑一声。

    “你师父?鬼医白煞?”君兮有些难以置信。

    “算也不算。”白殷冷声道。

    “什么意思?”

    “她尚未入世的时候双目便失明了,你知道的,药王谷传人,以银瞳为志,失明了也便失去了入世资格。但当时我已拜在她门下,所以追随了她两年,至于你看到的她剜目生食是她为了医好双目做的引。”

    “你既已拜在她门下又何来不算一说?”

    “因为她死了。”

    “死了?”君兮眉头猛的一皱,“怎么会死了?不是说白煞入世二十载?”

    “是人都会死,何况她还是盲人。”白殷如看智障似的看了她一眼,“你口中所谓的入世二十载,是谷中族师代行的,于外道是而已。因为当时我还小,所以族师代行十余载,直到我入世行医。”

    “她是怎么死的?”君兮惊然而问,她心中有一个大胆的猜想需要白殷的证实。

    “中毒。”白殷轻轻突出两个字。

    “中毒?怎么会?”君兮眉头猝然皱起。

    “听谷中族师讲是因为她作孽太多,被谷主赐了毒药结命,族师亲监,就在山神庙一事之后不久。具体的我也不清楚,当时我已经被带回了谷中。”

    “她死时何龄?”君兮急急问道。

    “那个时候,她应该是三十左右吧,记不清了。”白殷摇摇头。

    “你们不是二十入世吗?”君兮诧异的问,十五年前白情不过出世五载,白煞怎么会有三十岁?

    “你当银瞳是量产的吗?”白殷鄙视的看了君兮一眼,觉得她今晚可能吃错了药,脑子着实不灵光。

    “每一任药王谷行世之人游历期间除了敛药救人之外,还有一个任务便是寻得继承人收授为徒。本来透视银瞳便鲜有天生,若非天生便要上一任行世之人寻资质出众的孩童回谷,以灵药养眼,养出一副银眸的时间十几二十年不等。所以谷中人很少有真正二十入世的。近百年来也只有我与白情是的。”

    “那……中间的空档怎么办?没听说药王谷有中断行医的。”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大多中间衔接的空档都是族师入世代行的,不过打着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