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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再拿出来看看。我十年前二十岁,有个很喜欢的女生,我给她写了封情书,但是后来也只有我一 个人看过。”    “老师当一次你们的时光机,如果你们能确定自己三年后还和对方在一起,就在这张纸上写一些想说的 话,到时候我会亲自送还到你们手中。放心不会偷看。但你们如果不能确定,就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不要为了 没有未来的事去浪费时间。”    岑意看着那两张纸,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母亲大人问他为什么要喜欢男孩子。    他忘了是怎么回答的,但却记得当时的心情。    现在的感觉跟那个时候很像,心里全是忐忑,但又有一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冲劲。    时荏冉接过老童的笔,趴在一边的桌子上,刷刷刷就写完了。    岑意挑了下眉。    作者有话说    这里!看过来!    岑意是攻!他是攻!攻!    时荏冉:没办法,我太强了。    我发现我的文你们老分不清攻受,是我的崽子们太强大^    其实我觉得受不是一定要比攻弱的,因为都是男孩子,虽然喜欢的是同性,但骨子里他们 还是男生。    我所认为的青春期里的男生就是这样的。    张扬,肆意,不顾一切,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想。    以上全属个人观点。    卡着最低字数更新的作者把拖拉机拿去修一修,然后撤退。    第56章 岑毛毛虫    时荏冉盯着岑意,虽然很想知道他写了什么,但奈何捂的太严实,连笔动没动都看不见。    老童暍了口茶,慢悠悠叹口气。    青春期的小孩儿就是容易冲动,也太简单直白。    像是没被染上墨的白纸,什么都清清楚楚的摆在上面。    等以后回头看,现在的感动就会成为说不出口的尴尬。    老童把纸收好锁在抽屉里,冲面前的两个人摆摆手:“回去上自习吧,平常注意些不要有太过的举动,尤 其是你岑意,别动不动就找些事。”    对老童这番话他不置可否,但要说找事的,那绝对得是时荏冉。    三天两头就抽一下,时不时还得搞些黄色,简直有辱他状元这个称号。 时荏冉乖乖点了下头出了办公室门就逮着岑意问:“你刚刚写什么了? “没什么。你写什么了?”    “写了有只毛毛虫,被一只聪明的黄雀逮住了。”    “对吧?岑毛毛虫?”    岑意推开时荏冉,啧了声,嫌弃道:“看不出来你口味还挺重。 “那一个王子,抓到了一个公主,岑公主。”    “......再他妈乱说嘴巴都给你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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