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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手短腿也短,走的实在太慢,唐锋南干脆将他抱了起来。唐浩初的视野顿时变高了,能更清楚地看到整个大厅以及外面草坪的全貌。几乎所有东西都被布置成卡通可爱的形状,包括如梦如幻的彩灯气球以及精心设计的花艺,就连一束小小的桌花都做成了小猫小狗等小动物的模样,外面的草坪上还用鲜花组成了一只将近两米高的小兔子,——唐浩初就是属兔的。 唐浩初曾见过很多奢华的宴会,却是第一次见过这么充满童趣的,在唐锋南怀里睁大了眼,左瞧右看,似乎什么东西都觉得新鲜。那好奇懵懂的小模样落在唐锋南眼里,被萌的又柔又软,虽然宴会厅里来了不少小孩,但他们全部加起来也不如自家小孩的一半可爱。 唐锋南身上的西装和唐浩初的小西装是同一个制衣师做的,面料和颜色也如出一辙,但唐锋南人高马大,气质冷厉强硬,是个一眼看过去就威势十足的成年男人,而唐浩初还是个丁点儿大的小娃娃,一张包子脸白白嫩嫩的,乌溜溜的眼睛天真无邪,整个人像水做的软宝宝。明明穿着一样的衣服,他们之间的气质和画风却没有半点相同,简直称得上天差地别,是完全不该凑在一起的两个人,所以他们一同亮相的时候,立刻引起了大众的瞩目。 这里的人都是认识唐锋南的,因此更多的人是朝唐浩初看,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小家伙能让唐锋南用这样重视的态度亲手抱着。毕竟对于唐锋南的为人处事,所有认识他的人众口一词,就是手段狠厉。从他十五岁加入帮派后,几乎是不近人情地一手建立起自己的势力,手底下的所有人都有着和他一样不择手段、亡命之徒的气质。唐锋南的性格也是很难接近的那种,以前没什么地位的时候多少还有些收敛忍让,如今他已在这座城市威声赫赫、无所顾忌,跺跺脚都能引发一波动荡不安,众人也不敢明晃晃地盯着他看,只敢看唐浩初。 这一看就莫名移不开眼了,尤其是那些充满了母爱的女眷。小家伙长得实在太漂亮可爱了,而且一点也不怕生,小表情还透着几分惹人疼的小神气,被唐锋南抱在怀里的模样就像一只乖巧又得意的小猫咪。 唐锋南环视了一下众人望向唐浩初的目光,心中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得意。他向来低调,并不是那种爱炫耀的人,但自从养了孩子之后,就莫名生起了炫耀心理,想让天底下所有人都知道他家有个无比优秀可爱的孩子。 “我就说你是整个宴会最漂亮的宝宝,你看大家都很喜欢你,”唐锋南摸了摸唐浩初软软的额发,在他耳边低低道:“小朋友们也一定都会喜欢你的。” 爱臭美的小少爷很是高兴,有点小害羞地在唐锋南怀里蹭了蹭,假装矜持的说:“真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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