驸马要上天_第20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204节 (第3/3页)

前面的人的尸体继续往上攻,但凡有大将军露面的地方,立即遭到攻城大军的重点关照。

    金沙城要地,之前南疆大军打唐公府夺城的时候,经过大战,南门城墙都让箭雨射塌了,北门完好,夺城之后,修南面城墙太耗费人力,只做了简单清理,北门城墙要重点防御乔世侯,特意修葺加固过。

    夯土墙很难改造成砖墙,那得整面拆。好在南疆不缺木材,金沙城旁边就是天屏山,山里的木材多,锯子派上场,百年大树锯来加固城墙,直径半米厚的柱子铺上去,连重弩的攻城都能挡上几波。

    城墙坚固,没有像其他封地的夯土墙那样让攻城大军扒塌,可他们看到大将军如同看到武侯爵位全都不要命地攻城。前仆后继地往上冲,那些城墙段,死在城墙下的尸体都快垒到跟城墙一样高,后面的人踩着前面的人的尸体往上爬。

    城墙只有丈余高,当城墙下的尸体垒到一人多高后,后面上来的人站在尸山上能跟城楼上的玄甲军齐平。

    这时候玄甲军的军阵、重盾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那些踩着尸体扑上前的人,见到的就是足有成人肩膀高的重盾排成的长墙。他们看不到重盾后面的重盾兵,重盾兵为了扛住冲击,缩在盾牌后在拿支架撑住盾牌的同时,自己还得扶稳它,不让它侧翻或倒了,遭遇猛烈攻击时,还得拿自己的肩膀去顶重盾。

    盾牌后露头的是长矛、长刀。

    城里的武部也来了,他们配的是腰刀,但有轻弩,专门射杀靠近城墙但在长矛距离之外的。

    通常来说,玄甲军怕混进jian细,在不到破城的生死关头,绝不敢轻易让其他人上城墙。武部的人哪怕惦记立功,也不敢跟玄甲军抢功,且攻城夺地、守城防卫不是武部的事,除非玄甲军主动救援,不然他们绝不敢提。

    金沙城的武部司司掌是裴啸,裴曙的嫡次子,裴曦的亲侄子。

    金沙城处的战略位置极其重要,因此它的武部驻军配置是比照鸾城来的,五千人,司掌下面有五位千总。

    玄甲军打得那么惨,裴啸非常怕丢城。他的小叔和小婶都还在外面,得给他们守住回来的路。他家因为小叔的关系,只要不干出有损南疆和南疆王府的事,南疆有多强盛,他家就能有多显赫。这种情况下,他比玄甲军还着急,当即派出两千武部的人,全城戒严,但凡有可疑之人,直接拿下,如遇非常时候,可就地立斩,务必不能让金沙城里生乱。同时,他自己带着三千武部,找到玄甲军几位大将,请求上城头支援。

    玄甲军原本也没同意,他们信得过裴啸,但不敢开这先例。

    可乔世侯的攻击太猛,他们的人踩着尸体爬上了城墙,被砍倒在地又被人踩到脚下的攻城者,在最后一口气咽下去前,都还能拿断戟往玄甲军的脚上扎。

    城一旦丢了,那就什么都完了。

    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在灭破的生死存亡关头,与武部的人合作携手守城。

    玄甲军扛到中午,几位大将军迅速通了个气,找裴啸借人去了。

    裴啸的这五千人,不是当地招来再训练的,而是从南疆的武部驻军大营里调出来的训练过的作战部队。

    武部的职责是维护境内安稳,包括打流匪盗寇。大凤朝聚集数千之众修建山寨占山为王的流匪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玄甲军要打起兵和拥兵自立的公侯们,流匪盗寇归武部管,哪怕是聚集几千之众的流匪,那也叫流匪。朝廷便养着这样一支用来清剿流匪的武部大军。

    武部大营的前身是裴曦开荒南疆时镇守南疆的战奴大营,之后驻扎到各城的武部人员都是经过演化和扩充的。

    裴啸带的这五千属于武部的正牌老底子,裴曦的战奴不怕死,忠心,血勇,能战,讲的就是他们。

    这么一支从奴隶中出来的战斗队伍,他们心中那改变身份命运不再当奴隶要当武将的心,比披甲人想当武侯的心更甚。

    武侯,万中难出一个。

    战奴们想当武将,累积军功就够了。

    多拿一个敌军的人头,离当武将就近一步!

    多立一个功劳,离当武将又进一步!

    来攻城的,不叫敌军,叫战功!

    他们跟着裴啸,好不容易得了这么一个可以跟玄甲军一样上城头打仗立军功的机会,眼睛盯着的全是攻城大军的人头。玄甲军顶在前面,他们要拿人头也不好拿,碰不着,离得远,好在有弩。

    什长拿好小本子,手底下的人端好弩,射下去一个,小本子上的“正”字添一笔。

    如果谁喊声哪一个城墙段告急,小兵们立即把弩往腰上的弩袋里一塞,什长麻利地把小本子合上塞怀里,一群人提着雪亮的腰刀狂奔过去,对着刚把城墙撕出个口子的乔世侯大军便砍过去。

    这时候顾不上割耳朵,得自己记人头数,回头清点了尸体,自己记的数跟杀敌总数核对,这就出来了。可以少记,但多记……容易出事。大家一起上城墙,又是小队作战,相互间都看着的。谁要是多记了,那是去贪墨别人的战功,数量对不上就得查,查出来,脑袋就没了。贪墨战功,罪当诛!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