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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肩上扛的锄头也跟着他僵硬的身子来回摇晃。    两人继续走,温黎抿唇,看着脚下运动鞋尖端的泥。    “鞋子买来就是拿来穿的,干活不穿哪里还有时间穿。” 那双军绿色胶鞋质量多好啊,比他脚下这双破布鞋可舒服多了吧,怎么就想不通还要留着以后穿呢。    这话其实说得不错,可萧贺钦自小习惯了省吃俭用,他接受的教育都是新衣裳新鞋子,最好是过年或者出远门才用的,干活可不想脏了新东西。    他不知道该回什么,忍不住侧头看她,她也正好转过头,一双杏眼潋滟般又大又亮,在阳光底下水雾蒙蒙的,仔细瞧得近了,还能发现眉尾处的一颗黑色小痣,顿时增添几分魅然韵致。    萧贺钦又不自然了,看着不远处田坎里站着往这边张望的男同志们,顿时有点不是滋味。    “等下工回去就穿。”    他想通了,温黎说的对,鞋子买来就是要穿的,可不是拿来收藏的,他脚上的破布鞋看着就寒酸得紧。    心里猛然涌上几丝窘迫。    温黎没什么精神气,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点点头对他道:“昨晚真是麻烦你和萧jiejie了,我先去干活了。”    “嗯。”    两人已经走到田坎处,温黎整理了一番头上的帽子还有手套,跟他道了别就转身走到土地里。    盯着烈阳干活的滋味不好受,温黎感觉自己虽然只坚持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却好像已经做了几年,每一天都是新的难熬。    陈绍梅背着竹篓来了队里,她现在是要去割猪草的,工作时间很自由,基本是到处闲逛,只要割满一天的工作量就好了,可以说是很让温黎羡慕了。    这工作要说不好,也就工分少点,可温黎也不缺这点工分换口粮啊,空间在手就需要这种清闲活儿。    她抹了把额上汗珠,看着陈绍梅笑着跟李安安正聊着天,突然就让她想起小说中的情节。    女主现在跟男主陈烁还不怎么熟,不过俩人都是知青,并且有共同话题以后自然会慢慢相熟起来。    温黎知晓文中的故事情节走向,自然是不会去做那劳什子的炮灰女配,还是安心待在萧家,没事出来干点活,等待时机去城里生活。    这才是她的归宿,而不是走原温黎的路,去当人家感情路上的绊脚石。    虽然陈烁外表条件好得没话说,家庭条件也好得没话说,来乡下完全就是觉悟高,为了响应国家“召唤”,于是来了红旗村插队当知青。    说起来陈烁的长相嘛……在温黎这个现代人眼光里,还真是不赖,村里她发现的人中间,唯一能跟他相比的,好像……诶,萧贺钦这糙男人倒是可以与之一较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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