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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章是为戴致行疯狂心动的粉红色  (第2/2页)
避开季栾的问题不提,但戴致行怎么可能察觉不出她在故意回避。    “是真的。”    戴致行垂首亲了她的后颈一下,然后在她耳边呢喃细语,“所以jiejie到底还喜不喜欢季栾?”    倒也不是不知趣,只是想让她亲口说一句不喜欢了,以坚定她的想法。    因为他知道,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只有能够亲自说出口了,才是真的不在意了。    “不喜欢了。”    “我,褚文淇,已经彻底不喜欢季栾了。”    褚文淇亲了亲他耳垂,问他,“怎么样,这下放心了吧?”    闻言,戴致行耳朵红的更厉害了。    褚文淇看在眼里,甜在心里。    虽然他们两个已经zuoain次,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喜欢看他耳朵红红的样子。    就问这种能把人扑在床上欲罢不能的纯情小狼狗设定,谁能不爱?    反正她爱死了。    “最喜欢你了。”    带着欢愉的低音炮在褚文淇耳边炸响,她的腰肢被戴致行紧紧圈住,然后被他抱着原地转了好几圈。    等停下时,她头晕的站不住,但还是忍不住扑进戴致行怀里,跟他一起畅快大笑。    她也喜欢戴致行。    她喜欢勇于表达爱意,横冲直撞进她心底的戴致行。    文媛媛曾经说过,她这种冷情又固执的性格,就适合有一个热烈坦荡的人来追。    也只有热烈坦荡的人才能闯进她的心里。    因为她的生活苦闷无趣,若是由她的性子去,她绝对等不到炽烈的爱情。    她等到的只能是适合结婚的年纪,和搭伙过日子的婚姻。    以前她对这话不以为意,如今她却觉得文媛媛说得对。    她喜欢戴致行的热烈坦荡,喜欢他迎难而上,喜欢他勇于表达。    哪怕明知不可行,他也愿意表达心意。    哪怕知道结果可能会不如意,他也愿意告知当事人。    这份勇气是她所欠缺的,但如今她也可以因此勇敢一回。    因为她觉得自己就是书桌上的那束白玫瑰。    是一束可以做色染的白玫瑰。    只需要有人耐心仔细的以四十五度角剪掉她的尾枝,把她泡进精心调配好的色染营养液中,她洁白的花瓣就可以吸染出任何想要的颜色。    就比如此刻,她是粉红色。    是欢喜满满的粉红色。    是冒着爱心泡泡的粉红色。    是为戴致行疯狂心动的粉红色。    她是白玫瑰,她是戴致行精心“娇惯”,耐心培育的白玫瑰。    所以她只为戴致行一人展现最美的姿态,以回馈他炽烈的爱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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