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历史小说作品全集(共10册)_第六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六章 (第22/26页)

这是他记起下值回家,常买芍药为吉云点缀妆台。第二首是《忆海棠》:

    不是南天无此花,北肥南瘦二分差。

    愿移北地燕支社,来问南朝油壁车。

    由海棠想到丁香,可忆之事就多了,首先是法源寺。龚定庵十一岁随父入都,住在宣武门外,出胡同往北数步,便是法源寺,京师古刹,以年代而论,推此寺第一。贞观十九年,唐太宗悯东征高丽的阵亡将士,特建此寺为之荐福,命名悯忠寺,寺中丁香最盛,二门以内,凡有隙地,皆种丁香。龚定庵与他的舅公段清标,常在寺中盘桓,丁香开时,更是无日不来。他还记得细雨繁花,独自寻芳,湿透了一件珠皮袍子,回家后母亲又怜又气,一面为他换衣服,一面絮絮责备的情形。三十年往事,一想起来,恍在眼前,不须构思,便有了一首诗:

    弱冠寻芳数岁华,玲珑万玉嫭交加。

    难忘细雨红泥寺,湿透春裘倚此花。

    嫭与娉相通,美目之貌,丁香丛开,所谓“丁香花,百头、千头、万头”,细雨滋润,却如千万玲珑美目,令人兴起无限遐思,这也就是他何以“湿透春裘倚此花”的缘故。

    还有一处的丁香,就更令人难忘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见自己奉命到太平湖去传递一道重要公文,不意丁香花前出现的是一个遍体缟素的西林太清春,他大吃一惊:“怎么?服谁的丧?”

    “咦,莫非你还不知道贝勒已经去世了吗?”

    一惊而醒,方知是梦,此不可不记:

    空山徙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

    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

    于是苦忆西林太清春,怅惘之情,无以排遣,只有寄之于诗了:

    缱绻依人慧有余,长安俊物最推渠。

    故侯门第歌钟歇,犹办晨餐二寸鱼。

    这是想到了西林太清春的那只狮子猫。其时她已迁出太平湖,境况很窘,但狮子猫却丝毫不受影响,由此看来,西林太清春的心境,似乎并未改变,不知道她还记得倦游归来,空山徙倚的故人否?

    除此以外,或者梦见,或者想到,无不记之以诗,有一首亦是由海棠想起,题为《忆丰宜门外花之寺董文恭公手植之海棠》。丰宜门即右安门,花之寺以海棠驰名,这首诗的起句,即咏海棠的色与态:

    女墙百雉乱红酣,遗爱真同召伯甘。

    记得花阴文宴屡,十年春梦寺门南。

    董文恭便是嘉庆朝的大学士董诰,籍隶杭州府属的富阳,对同乡后辈的龚定庵非常赏识。董诰殁于嘉庆二十三年,龚定庵即是这年中的举人,在此以前的十年,屡陪文宴,少年意气风发,自谓取功名如拾芥,哪里会想到如今未老便已辞官。

    一天徐屏山邀饮,客多文士,酒到半酣,有曾共樽前的旧识,知道他酒后喜欢唱苏东坡、辛稼轩的词,因而以此为请,哪知竟不能成调,归来感赋一绝:

    回肠荡气感精灵,座客苍凉酒半醒。

    自别吴郎高咏减,珊瑚击碎有谁听?

    吴郎是指吴虹生,诗下有注:“曩在虹生座上,酒半咏宋人词呜呜然,虹生赏之,以为善于顿挫也,近日中酒即不能高咏矣!”

    吴郎是他第一知交,在他南归途中,听说这年乡试,浙江的主考放了吴虹生,非常高兴;及至到了杭州,方知是误传,当时写了一首诗:

    高秋那得吴虹生,乘轺西子湖边行。

    一丘一壑我前导,重话京华送我情。

    诗下的注是:“时已知浙中两使者消息,非吴虹生也,祝其他日使车莅止耳。”但诗虽有了,当时未寄,正好附在一起。

    十日辛苦,羽琌山馆料理得已复旧观,可容一家安居了,三层高阁,整日凝眸,从京师想到扬州,又从扬州想到西湖,自顾生平,不能不承认,除了文字以外,可说一事无成。余生无几,是浪掷于灯红酒绿之间,换得几首回肠荡气的艳词呢?还是着意名山事业?

    当然是选择后者,但这一来就不必想象什么红袖添香,而扬州女儿亦当置之度外,转念到此,自不免难以割舍,不过他的决心还是下了。他觉得此意不可不使魏仲英了解,因而写了四首诗明志:

    万绿无人嘒一蝉,三层阁子俯秋烟。

    安排写集三千卷,料理看山五十年。

    这首诗的起句,他自己觉得很得意,蝉鸣谓之嘒,此蝉又是寒蝉。潘岳《秋兴赋》:“蝉嘒嘒以寒吟兮。”陆机《拟明月皎夜光》诗:“翻翻归雁集,嘒嘒寒蝉鸣。”《说文》又解嘒为小声,引《诗经》“嘒彼小星”为证,万绿丛中,寒蝉独鸣,其声虽小,但却是唯我独尊。第二首是:

    男儿解读韩愈诗,女儿好读姜夔词。

    一家倘许圆鸥梦,昼课男儿夜女儿。

    鸥梦是指近时名士郭频伽送他的一幅《鸥梦图》,取温庭筠诗意:“不见水云应有梦,偶随鸥鹭便成家。”鸥梦得圆,便是归隐得遂,看山删文,闭门课子,余生亦自可乐。

    第三首是有人售田,只得数亩,但却是水旱不荒的良田,龚定庵决定买了下来。

    倘容我老半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